废旧实体木材主要包括废旧家具、实木地板、门和窗户的边框、建筑工地上废弃的建筑木方、实木托盘、实木包装箱、房屋的檩条、梁、柱等。废旧实体类木材占废弃木质材料总量的2/3以上,其数量也相当可观,由于这些木材仍然在力学强度和功能上仍然保留着实体木材的性能,若对其合理有效利用,加工出的产品附加值会更高。
其实收购回来的木材可以分为几类,从其废旧程度来说,有的木材是还是大块的可以说是有规则形状的木材,那这样的比如废旧木方,这样的废木材大部分是从建筑用的木料上拆下来的,一是由于沾染了污灰水泥或者由于使用时间有一些长不是太过的原因而废弃不用,像这样的木材呢,木材加工厂拿回来可以稍做加工做成木托盘,木腿之类的东西,而且还容易处理,所以一般的木材收购人员都爱收这样的木料。
为了保障废旧木材的稳定供应,有必要建立多元化的回收渠道。一方面,可以加强与建筑业、家具业等相关产业的合作,通过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保证废旧木材的回收;另一方面,也可以主动拓展其他来源,如城市绿化修剪产生的树枝、农作物秸秆等,将其纳入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体系中来。此外,还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设立专门的废旧木材回收站,方便市民投放废旧木材,提高回收率。
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涉及众多技术领域,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国际合作。国家和企业应该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消化国际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我国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技术水平。同时,也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共同推动全球废旧木材回收利用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