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折旧法
方法:直线折旧法是将机器的价值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分摊。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其中,预计净残值率是指机器在报废时预计可收回的残余价值占其原始价值的比率,一般根据经验或行业惯例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则是根据机器的设计寿命、使用环境、技术更新速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示例:一台机器原始价值为 10 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 5%,预计使用年限为 10 年。则年折旧率 =(1 - 5%)÷ 10× = 9.5%。
工作量法
方法:这种方法是根据机器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折旧。首先确定机器的单位工作量折旧额,然后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率。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机器原始价值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折旧率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实际工作量)÷ 机器原始价值 ×。这里的工作量可以是生产产品的数量、工作小时数、行驶里程等。
示例:一台生产设备原始价值为 20 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 4%,预计总生产产品数量为 10 万件。当年实际生产产品 1.5 万件。则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20×(1 - 4%)÷ 10 = 1.92(元 / 件),当年折旧率 =(1.92×1.5÷20)× = 14.4%。
双倍余额递减法
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法,它在机器使用初期计提较多的折旧,后期逐渐减少。年折旧率 = 2÷ 预计使用年限 ×,在计算折旧额时,用年初机器的账面净值乘以年折旧率。不过,在后几年(通常是预计使用年限的后两年),要将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这两年内平均摊销。
示例:一台机器原始价值为 30 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1 万元。年折旧率 = 2÷5× = 40%。年折旧额 = 30×40% = 12 万元;第二年折旧额 =(30 - 12)×40% = 7.2 万元;第三年折旧额 =(30 - 12 - 7.2)×40% = 4.32 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的折旧额 =(30 - 12 - 7.2 - 4.32 - 1)÷2 = 2.74 万元。
生产制造领域
老旧机床:一些使用年限较长、精度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生产要求的普通车床、铣床、刨床等,可能存在机械磨损严重、控制系统落后等问题,难以生产出高精度的零部件,被视为废旧设备。
淘汰的生产线设备:随着生产工艺的更新换代,如汽车制造行业中旧的冲压生产线、焊接生产线,因无法适应新车型的生产要求或效率低下,会被新的生产线所取代,从而成为废旧设备。
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生产过程中,一些关键设备如注塑机、压铸机等,因出现严重故障,维修成本过高或技术上无法修复,只能报废处理,成为废旧设备。